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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这样搞可解养老难题
2021-01-21 14:35  浏览:2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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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内容我讲了农民问题实际上也存在一个“精准农民”的问题,我们要聚焦解决的正是这个“精准农民”群体,这个群体就是常年在农村生活的人群体,主要就是老幼孤寡和少量年轻人。

找准这个问题对象以后,看看应该怎么解决这个经济问题,对象主要人群是老幼,就是说这些人不具备劳动能力了,怎么收入,收入怎么才能够生活下去,对吗?这个问题解决了主要人群问题就解决了,剩下的那少量年轻农民,就好办了。

那么按照老碗哥的纸上谈兵来看看怎么做,前提是一张白纸,看怎么画出大家想要的结果。

全村土地统一由村委收管,全村村民土地占有量按照人头模拟均化,包括老人孩子。每个人土地占有量相同,然后呢,土地由村委收管了,就要进入土地统一经营,而每个人的土地占有量,就是入股资本,也就是说,实际上每个村民都是股东,包括孩子。村委对土地统一进行收管经营,成立村集体股东常委会,全体村民股东18岁以上参与选举和经营项目重要决议投票事宜。

然后把土地经营项目重点放在经济效益上,以经济作物为主。

这样一来,土地上的项目就非常重要了,搞得好大家都收益高,搞不好大家都赔。而全体村民最大的亏损,就是土地入股没有收益,不存在额外举债问题,这个就是一个相对保障。

有了这个模型以后,我们再来一个深化改良,在收益分配比例上,要倾斜于老人。比如收益100元,70元用来给60岁以上老人均分,30元给你年轻农民均分。

这个不影响你人在村内还是村外,只要你是这个村的村民,都可以分到一份。可是原则上要第一顺序首先保障村内老人的生活需要。也可以进行兜底式分配机制。例如,一个老人一个月最低需要500元才能保证生活,一年就是最低6000元,当收益分配时候,70%的收益首先进行老人分配,如果这个分配数字大于6000元时候,以6000元为上限,其余的都分配给其他人。如果这个分配不足6000元,就继续调整比例,直到满足这个标准停止。剩余的进行其他人分配。

有人较真说如果100%收益都分完还不够6000元怎么办?那就是由村委从土地集体发展基金里面进行弥补。弥补后的亏缺,由后面的年头收益满足第一顺序人群后,进行补充。然后再进行年轻人分配。

股东常委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董事会,有权决定董事长的去留。而这个董事长可以和村长是一个人,也可以不是一个人。把这些机制性的东西建设好了。

最后大家都把焦点放在土地经营项目上了。因为全村村民都是股东,都有利益在本村,包括那些常年在外的本村户口的人。

有这些机制在,大家就可以集思广益,有价值的建议,不同渠道的信息源,都会向本村部聚拢。

能最大化保证股东常委会做出英明决策。把土地经营项目经营好,收益好。

再具体一点,老碗哥建议要形成品牌化经营,争取把这个土地上的经济作物打入国际市场,赚国外人的钱,尽量避免无序竞争经营。例如就像花椒树,很多人凑热闹,导致花椒树种植供应量大增,供过于求,价格严重缩水,椒农普遍亏损状态。

这是一个村级的事,如果按照这个思路走,可以扩大到县市级。

升级到县市级大品牌,各村级都是这个品牌的代产代收单位。好处就是全县市的土地面积更大,更能形成品牌效应,可操作的空间大。

常年在农村的老幼人群收益,更能有保证。

这是老碗哥的想法和方案。


发布人:836c****    IP:139.201.6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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