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推进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核算等业务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于2020年12月10日停止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业务。请未缴纳2020年保费的参保居民在截止日前及时缴纳保费,确保养老保险缴费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来源:宝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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