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米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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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刷新闻,看到有媒体爆出一对80多岁的老人面临养老,因为他们是二婚,被双方子女相互嫌弃是累赘,逼迫他们离婚,让他们各回各家由各自的子女赡养。
据报道这对半路夫妻,结婚时俩人均已退休,双方子女当时也是支持的,俩人相扶相携20多年,日子过得也还顺遂。但近几年,随着老两口的身体每况愈下,这种和谐就被打破了。
人上了年纪,各种老年病自然找上门来,动辄需要住院,尤其是老爷子,更是成了医院的常客。老太太心疼丈夫,每次都坚持陪床,奈何体力又不支,常常是不等老爷子出院,她就累倒了,老爷子的子女全然不顾念老太太对自己父亲的情谊,将她视为外人,每次老太太病倒就通知她的子女前来陪护。
三番两次之后,老太太的子女甚为不满,他们觉得自己母亲是陪护老爷子累病的,理应由老爷子的子女照顾。然后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只能逼迫老人离婚,彻底撇清关系,互不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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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老人虽然共同生活了20多年,情深意重,但也深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已无法跟子女抗衡,只能无可奈何地听从子女的安排。但在民政局门口,两个老人颤颤巍巍地拉着手泪眼婆娑地相互叮嘱的一幕还是刺痛了网友的眼睛。
评论区里满是对两个老人的子女的声讨,批判他们自私、没人性,为了图清净,硬生生地逼迫两个老人分开,这是对两个老人精神上最大的打击和摧残。但也有个别网友表示理解,说让他们分开养老是对的,因为“久病床前无孝子”,亲儿亲女都未必有耐心,又怎敢指望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给自己养老?
说实话,将两个相濡以沫了20多年的老人分开确实太过残忍,但已经闹到这个地步,养老也确实是个问题。
如果两个老人结婚时,双方的子女还未成年,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过,对继子女们来说,继父母即使没有生育之恩,还有养育之恩,感情自然不一样,现在老人年纪大了体弱多病需要人照顾了,他们或许会顾念养育之恩尽一份心,或者双方的子女会商量出共同赡养两个老人的方案。
但他们结婚时,双方的子女都已成年,除了逢年过节打个照面,平日里应该素无交集,对他们而言,所谓的继父母跟路人甲并无而致,自然也无孝心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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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以上分析,我觉得,二婚的夫妻一定早作养老打算,尤其是在双方的孩子成年后又结合的夫妻,如果夫妻关系融洽恩爱,不想年纪大了因为养老问题被双方子女牵着鼻子走,就不要把养老的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
其实城市里的老人相对而言经济方面应该不算太窘迫,比如上面的两个老人都有退休金,想必也会有一定的积蓄,实在不济,大不了把房子卖掉租房住,年纪大了自私一把又何妨,也不用被老观念束缚,非得把房子给儿女留着。
卖房款足够老两口安度晚年了。只要经济不成问题,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比如在一方生病时,可以尽量不要惊动子女出钱出力,完全可以自己出钱请护工护理,老伴负责陪伴左右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即可。子女偶尔可以到医院探视一下,表示一下关心。
这样的操作应该更利于老人身体恢复,总比一边忍受病痛,一边被家事烦忧好的多。如果最后,两个人身体都支撑不了时可以拿出钱让子女请住家保姆,或者直接挑选条件好的养老院,两个人还能互相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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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老人总有一个会先行离世,等其中一个走了,另一个老人的子女肯定会心疼自己的父母,自然而然也就接回家赡养了。
即使老人经济困窘,也无房可卖,也可以由双方子女共同出钱护理或者去养老院,也不必认准离婚各回各家这一条路。
再者,“爱屋及乌”,也希望所有为人继子女者都能够换位思考,对继父母对一份耐心和包容,无论他们是否抚养过你,毕竟这个人也曾陪伴你父母走过了人生的一段旅程,即使做不到感恩也不能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