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金上调的事情,昨天有网友留言给我说,"挂钩调整"似乎会拉开差距,因为挂钩调整,是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其中按养老金水平挂钩、会让多的涨得更多,因为这里一般都有一个百分比,大家来看一组算式:
2500×2% =50元,8000元乘以2%=160元,1万元2%=200元,这一部分可能就有3~4倍的差距了,会导致差距拉大,真的是这样子吗?我们一起来看看。
其实啊,按照养老金水平进行"百分比挂钩"调整,这一点也是被不少企退职工所"诟病"的地方,因为觉得每一年上涨,这一部分只要使用了百分比、挂钩调整一下,就会导致养老金本身较高的涨的“绝对值”比较多,这样子即使"保持办法统一"也是缩小不了差距的;
"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的原则固然是很好的、也可以理解的,但是养老金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如果高的涨得多、低的涨得少,那么养老金较低的人肯定是不满意的,这是人之常情;
那么,如果着眼于缩小养老金水平的差距,有下面三点建议是比较接地气的、可以起到实质性的平衡作用,我们接着看:
第一个,应该加大工龄(工作年限或缴费年限)在调整所占的比重
因为挂钩调整分为两部分,其中第一个按照工作年限或缴费年限挂钩,加大相关的权重的话,那么对于工龄超过30年以上的,是可以多涨一些的,因为工龄也反映了一个人持续地为单位做贡献,许多人拥有很长的工龄,但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却拿着比较低的养老金,这样子其实是有点吃亏的,像去年有一些省份,不同长度的工龄使用梯级计算单价,这个有利于激励年轻朋友持续缴费,长缴多得;如果加大工龄所占的比重,那些工龄很长的企退职工就会直接受益。
第二个建议,在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百分比上,应该区分对待,向养老金较低的倾斜
哲学里有句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部分网友提出,比如6000和8000以上的,幅度在1个百分点以下,而4000以下的适当扩大百分比的幅度、比如挂钩到5~8个百分点,这样才有利于缩小差距,让每一位退休老人都均等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
第三个建议,区分档次进行定额调整,或者将养老金较低的拉齐到一个水平
还有一部分网友提议的意见,我觉得挺好的,比如在"定额调整"部分、设置几个档次,比如2000元的加100,3000元的加70~80,5000以上的加40~50,或者将整体养老金水平比较低的,比如说1800、2000多的,拉齐到3000;
如果采用了这样的方式,能够实质性地落实“提低”,想必肯定是会受到人们欢迎的,因为定额调整,有个很大的特点 ——他与你个人的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职务职级、单位属性等都没有关系,养老金水平低的人,也主要是靠定额调整提高个人的涨幅;
总之,在物价上涨的大背景下,养老金两千多,三千多生活起来有点捉襟见肘,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广大企业退休职工为国家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和不可磨灭的贡献,多涨一点养老金也是应该的,适当地进行"提低"、优化"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数据,是众望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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