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3月1日起 海市养老机构恢复预约探视
2021-03-01 16:54  浏览:47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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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月28日发布消息,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形势,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更好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家属服务需求,现对有关防控措施进行优化完善,自3月1日起执行。详见↓

1.家属探视

老年人的直系亲属和监护人近期(一个月内)未离开上海的,凭健康码和行程码可进入养老机构探视。探视继续采取预约方式,养老机构探视人数、探视次数、探视路线、探视区域由养老机构结合设施条件和接待能力确定。其他人员暂不开放探视。

2.老年人返院

对离院就医或因事外出的返院老年人凭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院,返院后应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3.新收住老年人、招聘工作人员

新收住老年人和招聘工作人员的,应先预约登记,凭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院,入院后应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以上各类人员如有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按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集中隔离等措施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养老机构。

长者照护之家参照养老机构执行。

4.社区养老服务场所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护中心、社区食堂、助餐点,以及老年活动室、睦邻点等场所,在做好人员出示健康码、勤通风、戴口罩、测体温、定时消毒等各类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恢复正常服务秩序。

【来源:浦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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