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以来,水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针对重度残疾人员提前领取居民养老待遇工作进行落实,全力做好重残群体保费代缴工作,做到应代尽代,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残人员全覆盖、待遇全享受。
重度残疾人员提前至55周岁领取养老保险金。政府按规定的标准(每年500元)代缴不超过 15 年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在缴费期被认定为重度残疾的,从办理代缴登记手续的次年起,每年享受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代缴养老保险费不足 15 年的,一次性补足 15年。重度残疾人在享受政府代缴保险费的同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凡已过待遇领取年龄,又被认定为重度残疾人的,不再享受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
水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强化宣传,做到信息入村到户。通过在人口密集区悬挂宣传横幅,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如互联网、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方渠道发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力求让更多重残人员知晓并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宣传活动,实现活动成效的最优化。
下一阶段,水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持续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组织人员跟踪服务,提醒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灵活性就业)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目前处于停止缴费状态的城乡居民及时参保,以确保居民按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通讯员:高松妍、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