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文发布,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方面,《纲要》提出,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
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决定》指出,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逐步建立起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决定》明确提出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据河北省人社厅网站报道,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河北省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实施意见》为标志的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关于参保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办法,《实施意见》规定,参保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在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管理。中央驻冀、省直驻外省市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业务纳入省本级管理。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限高保底。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等。
其他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每年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价值取向。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
一是基础养老金,以河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计发1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即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
这样规定,比原来按“最后工资”分档确定退休费,能够更全面历史地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也与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相一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体现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可以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
■寇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