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退休教师有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国家给他们补缴了社会保险费吗?
2021-04-26 21:04  浏览:28869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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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退休教师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国家对他们没有缴费的部分,给补缴了养老保险费吗?回答是:没有。这是因为:




1、在视同缴费年限范围的人员,仅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师),以及部分按国家政策规定有应当计算工龄年限的人员,如军人服役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期间等。


2、上述人员,那时的工资全部由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还没有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没有要求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金也由财政全额负担。如果那时缴费的话,也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而且单位要缴大头儿。所以,统一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按缴费情况计发退休养老金之后(2014年10月1日后),过去未缴费的工作年限,就不需要再补缴费了。


3、或许有人问: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那部分养老金,是不是占用了其他人的缴费,提前亏空了养老保险基金?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公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其来源有两部分:一是在职人员和单位集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二是不足部分或不足的时候,由财政“兜底”,随时拨付财政资金注入补充,不会出现养老基金账面亏空的问题。


发布人:4b82****    IP:223.213.25.***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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