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好些村在墙上写着这样的大标语:父母养我小,我养父母老。我认为这句话既体现了我国传统的敬孝之道,又体现了今天年轻一代继承先辈的美德和精神文明的良好情操,也体现了法律上规定的扶养和赡养的一致性。儿女负责父母的老年生活,在过去讲:叫天径地义;今天讲叫:责任义务。总而言之,儿女供养父母老年生活费用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在这上面没有商量的余地,只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我们也常说:父亲是天,母亲是地,对儿女来说父母是我们心中最伟大的人,他们的恩情比天高比海深。他们为培育儿女尽心尽力做出无私奉献,生活中把最好的给了儿女,最苦最累的留给自己,用生命去呵护培养儿女,当他们老了干不动了甚至生活不能自理了,儿女不仅要负责他们的生活费用还要负责生活护理,这是儿女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回报或义务。
我们都知道随着我们国家强大,农民老人享受了政府的一些养老补贴,承包地上有些收入,特别是新医保为老人就医解决了大问题,这些都给儿女赡养老人减轻了不少的经济负担,不足部分儿女补上来这是非常应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