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老年日报」
在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后,如果老人后悔了,想要解除合同,拿回已缴纳的钱款,法院会支持吗?
一名六旬老人花15万元购买了旅居养老床位,因家里突发变故急需用钱,要求养老服务公司退还15万元,但对方要求按照协议约定扣除20%金额作为违约金。双方闹上法院讨说法。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均判决老人需支付3万元违约金。
近年来旅居养老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广州白云法院消息,该院2018年至2020年就受理了16件涉旅居养老纠纷,其中14件都是服务合同纠纷。
法官提醒:
合理选择养老服务
擦亮眼睛避免掉坑
如何避免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此,白云法院法官依据已经审理的多宗养老服务纠纷案件,梳理了主要存在的几大风险,并给出建议和提醒。
1.采取一次性收费模式。养老机构提供旅居养老床位和养老旅游服务,老人需一次性支付高达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费用,并发放“实名制旅居养老床位服务卡”,实行计次消费。由此,养老机构直接控制大量公众资金,但资金链条情况难以被有效监管,一旦资金链断裂,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等风险。
2.将未建成项目作为卖点。个别案件中,老人以购卡形式与养老机构签订入住其养老机构及参加异地养老活动的服务协议,所购“一卡通”在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时直接抵扣服务费用,但实际上养老机构承诺的养老度假基地尚未建成,存在欺诈的嫌疑。
3.约定较高比例的违约金。双方约定如因老人个人的特殊情况需退卡,养老机构将收取剩余金额的20%或者购卡款的20%作为违约金。老人在签约后,后悔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时,将面临较高比例的违约金赔偿问题。
4.存在人身损害风险。养老机构对其从业人员培训不足,未能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入住老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老人或在入住后因养老公司护工照顾不周而发生跌倒,或在参加养老体验之旅期间发生其他人身损害情形。
5.推销高回报投资性质的养老服务。部分不法分子打着投资养老服务的幌子,利用高回报、高补贴噱头,向老人收取会员费等,最后卷款“跑路”,造成老年人财产损失。
广信 2021-08-11 00:00:00:0花15万元买旅居养老床位一次没用,金额也不能全部退回4769010http://epaper.hljnews.cn/lnrb/pc/con/202108/11/content_47690.htmlhttp://epaper.hljnews.cn/lnrb/pad/con/202108/11/content_47690.html13合理选择养老服务 避免掉坑/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