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1日起,山亭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118元提高到142元,每人每月增加24元。截至2020年12月25日,7-12月调增的养老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直接惠及全区8.6万名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全年共发放金额1.56亿元。
近年来,按照兜底线、织密网的要求,我区不断完善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待遇水平稳步提升。自2009年以来,我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已先后8次提高养老金标准,本次调整是历次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由试点初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142元。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发放。
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积累额除以计发月数139,多缴多得。
建立高龄老年居民待遇倾斜机制
另外,我区还建立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政策,即65-74岁、75岁(含)以上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
下一步,山亭区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参保居民早缴、长缴、持续缴,选择更高档次标准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养老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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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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