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变更通知
赤峰市本级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管理和操作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231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1月份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至25日(遇节假日提前)。
特此通知
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变更通知
赤峰市本级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管理和操作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231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1月份起,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至25日(遇节假日提前)。
特此通知
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