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全市养老机构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南通市、启东市关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就做好我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到春节期间,养老机构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
二、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
三、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
四、停止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等活动。
五、谢绝任何人进入老年人生活区检查、调研。
六、确需入院探视家属,需进行入院前信息登记、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卡、7天内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走探视专用通道,在通风较好、空间较大的场所或专用房间进行探视。探视人员不得进入老人生活区域。探视人员不外带食品,确有需要的一律由机构工作人员消毒后转交老年人。
七、老人入院,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在院内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域。
八、在院期间,根据要求进行每日两次体温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送医,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九、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江苏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全市养老机构和老人及家属自觉遵照执行,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启东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