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违规,不行!
2021-06-02 10:29  浏览:487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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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音频04:07来自潇湘会看永州




关注民生,聚焦就业,欢迎收听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州新闻综合广播联合播出的《人社直通车》,大家好,我是微澜。


【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违规,不行!】


“之前不懂一个人只能享受一份养老金,多领的钱我退回来。”最近,陈某到东安县社保中心退还了重复领取的9078元城乡居民养老金。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陈某是东安县企业退休人员。早几年由于数据没有联网,又在东安县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且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金。


在全国稽核大数据对比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了他存在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根据现行国家政策,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只能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


经过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详细解释国家有关政策,陈某选择保留企业养老保险关系,主动退回了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了解,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同时领取了两份以上(含两份)的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异地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同时领取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中的两种以上(含两种)的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同时领取两份以上(含两份)失业保险待遇;三是同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与失业保险待遇;四是工伤职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重复领取伤残津贴;五是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之中的两种以上(含两种)的丧葬费、抚恤金。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不论是哪种情况下的重复领取都是违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为了确保社会公平公正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市人社局要求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认真开展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疑(重)点信息核实查证工作,坚持有疑必核、有案必查,确保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决杜绝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切勿心存侥幸心理,违规重复领取社保待遇,不行!


【人社微课堂】


近日,有朋友问道,自己换了份工作,现在不在永州市,想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应该怎么办?


对此,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是这样回答的:如果你是企业职工,可以由新工作单位为你办理转入申请;如果你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需要自己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此外,还可以线上办理,可以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与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


以上就是本期《人社直通车》的全部内容。如果您有求职、招聘的需求,或者想了解创贷申请、补贴申领、技能培训、招考等人社方面的相关信息,您可以下载“永州智慧就业”APP和关注公众号线上咨询更加方便,您也可以拨打咨询热线0746-8227461或关注“永州广播”公众号给我们栏目留言,《人社直通车》每周一、三、五上午7:45、11:35播出,我们下期再见。


发布人:b793****    IP:120.230.34.***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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