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冀社险函(221)32号),同时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通知内容,并对相关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根据《通知》要求,我区将于2021年5月起,逐步推行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020年第三季度以来,在我区城乡居民待遇认证通知及认证APP使用过程中,我们以多种方式予以告知待遇享受人员及时到社保卡开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为进一步确保社会保障卡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尚未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人员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就近到社保卡所属银行(所属银行见社保卡左上角)的营业网点办理激活业务,请务必于4月30日前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注:目前已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的人员可忽略此条通知,无需重复办理激活业务。
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3日
【来源: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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