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建议,办理去年应缴未缴的个体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建议每月的1日至20日,携带补缴人员身份证或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分中心进行错峰办理;另外,拥有市户籍或居住证、未办理银行代扣代缴的个体参保人员,可就近办理龙江银行卡,并到所属辖区社保分中心签订《个体银行收缴确认书》,以实现“不见面、网上办”方式缴纳保费。
原标题:去年应缴未缴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可延期至今年年底缴费
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杜雪)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应缴未缴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可延期至今年年底前完成补缴,缴费基数可在今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据了解,2021年度新个体参保人员拥有大庆市户籍,申办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在大庆市开户的本人龙江银行卡;非大庆市户籍的,除提供身份证、龙江银行卡外,还需要提供大庆市居住证。
在缴费基数方面,按个体劳动者办法参加和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可以在全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等9个档次中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2021年度全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1440元。月缴费基数依次为3072元、3584元、4096元、4608元、5120元、7680元、10240元、12800元、15360元;月缴费标准依次为614.4元、716.8元、819.2元、921.6元、1024元、1536元、2048元、2560元、3072元。
人社部门建议每月1日至20日错峰缴费
个体参保人员可登录“龙江人社”APP,自行办理停保和选择当年缴费档次。若延续上年缴费档次,则当年个人不需重新选择。需要注意的是,每月10日前,个体参保人员应将应缴纳的保费足额存入签约的本人龙江银行卡内,,以免发生扣费失败。另外,每年的12月15日,是当年最后一次扣缴,如不及时缴费,无法在以后年度进行补缴。
【来源:大庆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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