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职称的女性退休年龄和时间问题,近几年热起来。原因主要是近年来工资增长较快,而且工龄(缴费时间)越长,工资待遇越高,退休后养老金也相应越高。
一般人认为,只要身体健康状况允许,家庭又无牵无挂,还是选择晚退。也就是说,高级职称的女性2027年满60岁退要优于2022年55岁退。工作了大半辈子,苦也受了,累也受了,才赶上好时候,多干几年多增加点收入,以后养老会更有保障。况且国家政策允许这样选择,何乐而不为呢?
就个人利益而言,实际情况明摆着,道理也无懈可击。但是从公职人员人群、年龄结构和工作岗位的需要看,似乎又遇到一些现实问题和矛盾尴尬,以至人们在谈论或决定这个问题的时候,总有些心虚和隐晦,不那么理直气壮。以下谈点个人看法:
第一,当年主管部门出台这项退休政策,主要是由女性公务员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引起的。她们要求:既然男女平等,女性平均寿命又高于男性,那么在退休年龄上也应当男女平等,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此把女性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退休年龄由55岁调整为60岁。又因为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女性知识分子,在工资待遇上与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本持平,按照一视同仁的对等原则,同时规定了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事业单位女性,可以自愿选择55岁或60岁退休。
副县处级以上公务员的岗位职业特点,女性60岁退休是可行的,毕竟达到这个级别的人员很少,没有什么大的负担。大学教授、科研机构中的女性高级知识分子,60岁退休也完全必要,因为她们的工作性质特殊,承担着科研和传承的重任,是国家建设的宝贵财富。但是,县市级以下基层事业单位中的女性高级职称人员,人数多、情况复杂,全部到60岁退休将带来许多现实问题。
第二,延迟退休政策吆喝了多年,至今没有落地,有人猜测是因为财政负担问题,笔者倒认为还是面广量大、人员众多、情况复杂的问题。
以上退休年龄政策的调整和正在酝酿的重大调整,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55岁左右的女性高级职称人员,在事业单位中,仍然是个较大群体,而且近年来大学毕业生源源不断,就业压力很大,受岗位人员编制制约,老的不退,新的就无岗可求,无业可就,给社会带来负担。
二是,许多事业单位女性高级职称拥有者,借助政策等60岁退休,但因各方面原因,在单位已无事可做,重要工作单位也不便安排,即使招用临时工也不愿再重用年龄大的,让这部分人占岗却不离岗,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三是,有的事业单位虽然要求延退的高级职称女性顶岗上班,完成工作量,但是她们的时间、精力、健康状况和工作效果,实在难以令人放心恭维。如教师队伍中,年龄大的继续上课,学生和家长就有意见。
综上所述,具有高级职称的事业单位女性,尤其在县市级以下基层,到60岁退休,对个人而言利大于弊,对单位集体工作和事业而言,则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