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及早缴,缴足至少15年才算好,莫到退休年龄才临时“抱佛脚”。养老保险一向提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并且要按时足额缴纳,如果发生断缴,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补缴呢? 且听小编帮你捋捋。 案例:2020年11月23日,小李应聘了某家早教中心销售岗位。因单位的人事专员办事马虎,在2020年12月份给小李办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手续时,工作时间写成了12月24日。今年3月,小李在“浙里办”APP上查询不到2020年11月份的缴费记录。 措施:用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社保省集中系统的补缴模块,上传劳动合同等资料,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进行补缴。 依据:《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九点,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必须按时足额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当年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社保机构核准,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允许在次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补缴的基数为补缴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补缴比例为补缴时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 案例:陈某,男,今年58周岁,2011年4月份开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目前断断续续累计缴了7年。到60周岁时,预计累计缴费9年,未达到累计至少缴费15年的退休条件。 措施:到达退休年龄60周岁后,继续按月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至6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4年,剩余1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案例:车某,男,今年60周岁,未参加过养老保险。 措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完成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然后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 依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用不满15年的,应当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至累计缴费满15年。
供稿:社保中心 王星
审核:吴荣明 边建勇 董银红
【来源:绍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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